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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动大沥镇竹基路道路工程(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致招标投标各相关单位:  

大沥镇竹基路道路工程(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工程)2020320日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关于暂停大沥镇竹基路道路工程(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告”,经对招标文件调整和修改,现重新启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12  


 

大沥镇竹基路道路工程(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沥镇竹基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沥字[2019]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沥镇竹基路道路工程(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竹基路,北起广云路,向南穿过金凤二路,终于广佛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沥镇竹基路道路工程(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工程),本工程位于南海区大沥镇,本工程包括竹基路及金凤二路,竹基路为A线,金凤二路为B线。竹基路(A线)北起广云路,途经凤池北路、凤池大道、金凤二路、金凤一路,终止于广佛路,都全长约654.681m。竹基路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2车道,人行道铺装破损严重。拟对原道路破除后新建道路,新建竹基路(A线)为双向4车道+双侧停车带,机动车道宽19m,红线宽24m。新建金凤二路(B线),路线西起现状金凤二路,东接新建竹基路(A线),道路全长约70m,双向两车道,机动车道宽7.5m,红线宽12.5m。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预算价):  

大沥镇竹基路道路工程(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工程预算价为: 21573637.84 ,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 19,416,274.06 元(预算价下浮10 %)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以促进后期管养水平的要求,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由招标人与大沥镇市政办共同监管,质保合格方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4)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打印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信息”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注册专业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6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罚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512(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查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或工程量清单有PDF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工程无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7-83079023         传  真:0757-83079023  

备注: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须出具本项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31472.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2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62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4 号楼一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人核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在接收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不需要核对原件资料。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7.4出席人员要求:  

7.4 .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 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施工合同签订前须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鉴证。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0.5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或不配合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人:李***  

   话:0757-8557097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D座四楼  

   编:528000  

人:张工  

   话:0757-83079023  

   真:0757-83079023  

电子邮件:fshongguangd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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