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
现将《佛山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佛财会函〔2016〕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本次问卷调查面向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会计实务工作者、会计教育和科研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同时欢迎广大社会人员参与。根据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完成问卷调查的,可折算为取得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
二、参与方式
本次问卷调查活动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与者请在6月25日前登陆“会计汇”问卷调查网站,其中,PC端可访问 “会计汇”问卷调查网站,具体网址为:http://diaocha.360kjh.com/参与活动;移动终端可通过微信扫描“《会计法》问卷调查二维码”(见***)进入问卷系统参与活动。
三、其他要求
参加活动的人员在注册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认真客观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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