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局经检支队快速核查一单误解产生的举报
2015年12月22日,区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经济违法行为举报案件转办单》,有群众举报中国电信在光纤升级过程中强制消费,要求予以调查处理。
2015年12月23日,支队经调查得知,佛山市光纤升级改造是佛山市政府“共建‘信息惠民 智慧佛山’战略合作协议”及“城市升级两年延伸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光纤改造的单户成本费用超过1000元,除去政府和企业补贴的部分,用户需支出399元的光纤升级改造费用,该收费标准已经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及广东省发改委备案。但客户同时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可根据需求选择是否办理升级,如用户选择不升级可继续使用原有宽带业务不受任何影响。不存在投诉反映的“升级后需要用户额外缴纳299元一年的费用捆绑使用网络宽带电视”的情况。被举报的原因可能是工作人员向客户解释说明时,沟通存在误解。
鉴于以上核查结果,支队要求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在光纤升级改造过程中务必向广大客户做细心、清晰的说明,避免类似误解产生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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