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禅城区体育场馆惠民服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一直以政府购买体育场馆时段免费向市民开放的形式向市民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为鼓励更多群众参与体育锻炼,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将从2021年8月起,将上述公共体育服务形式改为向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
二、服务内容
(一)消费券构成
在服务期间,发放金额为5元-100元不等的订场消费券或免费订场消费券,所有消费券需通过“佛山群体通”平台线上抽取,在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预订场地或购买门票时进行抵扣。消费券的具体属性,以领取到的消费券显示为准。
(二)发放模式
通过“佛山群体通”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参与消费券抽取,“禅城旅游”、“禅城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均有相关抽取链接。具体规则以“佛山群体通”页面显示为准。
(三)消费抵扣
用户获取消费券后,可在“佛山群体通”平台个人中心随时查看获取到的消费券信息。
用户进行消费时,可在“佛山群体通”平台线上预订场地或购买门票,选择使用消费券直接抵扣。
用户预订场地后,进场时需到场馆前台出示“佛山群体通”平台订场二维码签到,由场馆前台为用户提供场地。
三、场馆申报
为推进此项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承接的体育场馆。依法登记注册并在禅城区内对外经营的体育场馆,可在“佛山群体通”微信公众号页面点击禅城场馆查询申报条件及入围结果。商家可于每月15日前申报,申报结果在服务期内有效。
四、其他事项
(一)市民领取消费券预订场地前往指定场馆消费时,自担相关风险,我局概不负责处理或承担因此产生的安全、商业纠纷及责任。
(二)广东中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本次禅城区体育场馆惠民服务的营运单位,负责该项目的具体执行。主动申报的场馆,视为接受营运单位和“佛山群体通”平台的管理和相关规定。
(三)本公告由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禅城区体育场馆惠民服务申报要求.pdf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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