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高信达门窗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南庄分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高信达门窗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庄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传 真:0757-85336829 电子邮箱:huanbao85336829@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禅城区高信达门窗厂佛山市禅城区高信达门窗厂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西围工业区大道自编B11号之二厂房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高信达门窗厂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西围工业区大道自编B11号之二厂房,项目占地总面积为450m2,总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门窗、五金制品的加工制造,不设酸洗、氧化、电镀、喷漆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年产铝合金门窗600m2。项目设备均以电为能源,不设备用发电机。(1)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合片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适用范围为“其他排污单位”)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南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4)固废: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