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配合做好佛山市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禅建发〔2015〕89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后我区将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考评,根据《佛山市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卫〔2015〕19号)和《2015年禅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巩固工作方案》(禅爱卫〔2015〕6号)文件要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评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前提条件,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预防病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请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配合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以下工作任务。
一、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迅速按照卫生、镇(街道)、村(居)等部门要求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等设施,做好下水道入口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臭设施的改造和维护。
二、加强环境治理、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和栖息环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发动业主,配合卫生、镇(街道)、村(居)等部门组织开展全民性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认真治理“五乱”(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泼乱倒),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和栖息环境,保证小区卫生整洁。
三、加强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卫生、镇(街道)、村(居)等部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业主不断提高参与卫生城市复审的热情,了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法,增强卫生意识、环境意识。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2月11日
(禅建发[2015]89号)关于配合做好佛山市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pdf(请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