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顺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监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190号)文件精神,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于4月18日开展了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自查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重视工程施工质量,对原材进场管理规范,基本能做到按图施工,对我局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文件执行比较到位,各责任主体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基本落实整改,在建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此次检查,区质监站还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委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对北滘广教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的部分结构实体进行了现场的混凝土强度、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楼板厚度的检测。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重点。下阶段,区质监站将继续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日常巡查频率,进一步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各类质量通病,切实提高全区保障性安居的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