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区团委、市直有关学校团委:
现将团省委学校部《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调查工作。请各区团委、市直有关学校团委于10月30日前将《学校团建情况汇总表》、《学校团建基本情况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团市委宣传部,邮件标题注明:学校团建调研+各区名称(学校名称)。
联系人:连銮威
联系电话:83352593
***: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
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团委学校部、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战线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试点工作,掌握相关基础数据,团中央学校部决定开展一次全面的学校共青团基本情况调查。按照团中央学校部调查要求,现就我省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调查范围:省内的全部大中学校,包括普通本科高校、普通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中学。
2. 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采取书面调研形式,调研内容以填写《学校团建基本情况调查表》(***1)为主。各高等学校团委、地市团委要做好相关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填写《调查表》,务求内容真实准确。
3.组织报送方式:普通本科高校、普通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填写《调查表》后,直接报送到团省委学校部。各地市团委负责本地辖区内所有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中学的调查统计工作,汇总学校的《调查表》,填写《学校团建情况汇总表》(***2)连同学校的《调查表》一起报送到团省委学校部。
各地市团委学校部、各高等学校团委于10月30日前将《学校团建情况汇总表》、《学校团建基本情况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wxxb3@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学校团建调研+地市名称(高校名称)。
联 系 人:杨树明 李昊翔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
传 真:(020)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邮编:510080)
***:
1.学校团建基本情况调查表
2.学校团建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1:
学校团建基本情况调查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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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 校团委的上级团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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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数 |
| 学生团员数 |
| 学生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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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发展学生团员数 |
| 上年度发展学生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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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团委数 |
| 团总支数 |
| 团支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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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数量 |
| 专职数 |
| 校团委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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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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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情况 | 级别 |
| 年龄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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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团委是否 独立设置 |
| 上年度学校拨付经费数 (含行政经费、活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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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收取 团费数 |
| 上年度向上级团委 上缴团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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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代会几年召开一次 |
| 学生社团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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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学生”指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
2. 本表只统计团的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团员。
3. 本表统计数据截止2009年9月15日。
4. “学校类别”分为普通本科高校、普通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中学。
***2:
学校团建情况汇总表
市: 区:
| 学校数 | 在校生 数 | 学生 团员 数 | 学生党员数 | 团干部数 | 团干部数 | 团支部数 | 学生社团数 | |
专职 | 兼职 | ||||||||
普通本科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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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职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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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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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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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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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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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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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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