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大塘镇部分道路命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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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佛山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大塘镇人民政府申报,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局初步审核,同意位于大塘镇的部分道路分别命名为“新渔村一路、新渔村二路”。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命名道路基本情况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5天(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4日),如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7720109
邮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32号102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E-mail:ssmz@ss.gov.cn
特此公示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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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0:29: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