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新区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新区直属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草拟、审核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行文的各类文件。围绕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宣传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的业务管理、负责宣传理论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联络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新闻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行政值班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共5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83人,实有人数***人;退休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7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切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处理好日常事务;2.起草综合文稿,研究制约新区发展瓶颈问题,开展课题调研;3.推动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展新区发现研究工作,推进新区智库建设,做好党政重要信息编报工作,为加快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决策参考;4.对上级和新区党政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查,以及对上级和本级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做好新区的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做好新区的绩效考核有关工作;5.继续推进《大鹏新区条例》、《户外运动条例》等新区立法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清理、备案和同步解读工作,做好新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专职法律顾问、法律助理队伍;6.编撰《大鹏新区自然村落记》、大鹏新区年鉴2018和地方资料年报,做好政务活动拍摄,整理2017年度档案,做好档案工作宣传;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做好新区行政复议工作;8.做好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党政重要信息编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宣教和政府信息公开;9.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新媒体等多方式、全方位展现新区的风貌、宣传新区的最新举措,做好民生实事微畅谈及新区重大活动的策划执行工作,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完善新区舆情应对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10.进一步规范新区各级综合服务窗口运行管理,创新探索主题式政务服务;11.做好新区文件处理以及机要保密工作;12.做好新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8,343.62万元,比2017年增加1,483.05万元,增长21.62%,其中:财政预算拨款8,343.62万元。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8,343.62万元,比2017年增加1,483.05万元,增长21.62%。其中:人员支出2,022.16万元、公用支出19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22万元、项目支出6069.96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举办生态文明大鹏策会,对应增加业务经费;2.增加政府网站服务项目费用;3.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大鹏新区联合档案室改造,以及联合档案室管理费用;4.增加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驻点运维服务费用;5.增加人大政协工作费用;6.增加购置应急搜救橡皮艇费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预算8,343.6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22.16万元、公用支出19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22万元、项目支出6,069.96万元。
(一)人员支出2,022.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91.2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2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6,069.9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1,904.3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工作、史志编撰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服务大厅工作、督查工作。
2.发展与改革事务117万元,主要用于改革推进工作。
3.参事事务45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智库建设。
4.人大事务95.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工作。
5.法治事务289.85万元,主要用于依法行政工作、法制事务工作。
6.应急事务202.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值班工作、应急管理工作、海上应急处置工作。
7.宣传事务2,891.32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业务、宣传工作业务。
8.调研工作120万元,主要用于调研课题工作。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130.27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30.27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新闻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行政值班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共5家基层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的7辆公务用车日常维护、燃料费及保险费。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8.39万元,减少16.72%。主要是2017年单位机构调整,人员随机构调整划转,相应减少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其他
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新闻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行政值班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共5家基层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基层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一并反映。同时,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