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新区201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建设〔2018〕23号)有关要求,我局将在新区辖区内开展201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16年以来经市、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增项)且注册地址在大鹏新区的企业。经梳理,大鹏新区符合此次被核查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共30家(详见***1)。
(二)检查内容
企业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社会保险购买情况、办公场所等是否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检查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8年5月3日至5月11日)
1.各建筑业企业应对取得资质后是否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填报《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详见***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3)准备相关材料,并放置企业现场备查。
(二)区局检查阶段(2018年5月12日至5月31日)
我局将对新区自2016年以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增项)的企业进行抽查,对其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核查,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对“不符合”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市局抽查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在核查工作中是否严格执法、认真履职,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等。
(四)总结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6月25日)
市、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本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对经营活动开展较规范的企业予以表扬,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批评、依法进行处罚,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四、工作要求
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查自纠;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
***:1.大鹏新区2016-2018年建筑业企业名单(新申请、 增项)
2.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