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结合自身实际,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统筹
我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发挥“头雁效应”,由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以上率下,带领全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和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履职能力。2021年以来,局领导共主持召开学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域污染防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新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4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统筹、精心组织、提前部署,在局长办公会、工作周例会、环境形势分析会等会议上,专题研究“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党建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周学习”、专题党课等,深入探讨研究***法治思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完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以党建推动法治建设。
二、全面学法用法,实现同频普法
(一)强化内部培训,提升履职水平。
开展内部学法普法培训,结合环境管理、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等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每月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了常见污染物排放标准、执法规范化等内部培训7次,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在全局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开展系统内部学法考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法治教育网、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线上法制培训及执法考试活动,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在市级普法平台发布普法宣传信息。总结和宣传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效率,截至目前,已在读特APP、读创APP等市级普法平台发布新闻稿件10余篇。
(二)开展企业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积极开展普法培训。邀请专家开展危废规范化标准体系、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等面向企业的外部培训4次,增强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创新执法比武形式。今年首次将“环保主任能力考核”列入环境执法比武竞赛内容,在考核中向参赛、观赛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企业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推行“制度上墙”。督促较场尾2家重点监管酒吧完成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制度上墙”,面向景区酒吧、民宿、餐饮店等三产行业企业及景区游客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三)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普法氛围。
推行环保顾问服务。组织第三方机构主动服务新区企业,每月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指导,提供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办理、治理设施建设建议和环保设施优化建议等服务。截至目前,共为10家新区企业及1个工业园区提供指导。创建环境教育基地。积极鼓励新区单位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2021年新区成功创建1个环境教育基地——大鹏新区坝光自然学校,已于今年6月获得授牌。提升群众满意度。组织开展2021年大鹏新区公众生态意识及对新区生态环境提升满意率调查工作,全面评估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来年工作提供方向依据。打造品牌宣传活动。结合“6·5”世界环境日、“6·8”世界海洋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环保典型案例、环境安全、民法典等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利用直播平台向新区企业、群众和景区游客扩大宣传,在中国环境报、深圳特区报社彩色整版专刊,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在新区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法治机制,确保执法规范
(一)制定执法计划,明确环境执法规范。制定执法计划,明确监管重点。结合新区生态环境实际,印发并实施《2021年大鹏新区生态环境执法计划》,针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防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定污染源、生态保护六大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制定规范手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制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及规范用语手册》,制定适用重点污染源、“小废水”企业、一般污染源的《大鹏新区污染源通用核查表》、适用大鹏新区面源污染的《大鹏新区面源污染核查表》和4个典型行业环境监管工作指引(《大鹏新区汽车修理与维护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指引》《大鹏新区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指引》《大鹏新区塑料制品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指引》《大鹏新区“小废水”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指引》),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执行集体审议制度。印发实施《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案件审查会议工作规则》,对重大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以审理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审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采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提供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文书起草、合同审查等各种法律服务,确保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我局依法办事水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实施《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推行案卷交叉评查制度。在局内部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案卷评查1次、业务骨干案卷交叉互评2次,确保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前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得分均为满分,位列第一;在深圳市司法局9月的案卷评查中得满分。
(三)主动接受监督,做实纪律监督常态化。我局始终将严格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贯穿于环境执法工作的始终,做到不滥用职权、履职尽责,同时,着力提升环境管理、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等各项执法监管能力,打造作风扎实、业务突出的环保铁军,呵护新区绿水青山。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反馈人大代表关于建筑施工噪声环境信访件的相关意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日常监督性谈话75人次,推动纪律学习、纪律监督常态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创新执法形势,打造普法亮点
(一)创新科技辅助监管模式,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依托大鹏新区“智慧环保”平台,推行科技执法,融合执法与普法工作,在执法的过程中精准普法,推动环保法治深入人心。采用无人机辅助执法,针对重点监管污染源、环境信访投诉重点区域开展无人机监测,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并向企业普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守法自觉。推行在线工况监控项目,对新区29家涉VOCs企业与33家“小废水”企业安装在线工况监控设施,降低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异常发生率,提升“小废水”企业废水拉运量,有效遏制偷排漏排现象,提高新区排污企业环境监督管理水平。深化“远程喊停”模式,针对新区环境信访投诉较多的10家建设施工工地,采取“远程喊停”,在临近超时施工时间段宣贯有关噪声条例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督促施工工地及时停工,减少噪声扰民问题。首试“互联网+监管”模式,针对重复投诉较多的沙鱼涌土洋码头环境信访问题,首次将PM2.5、TSP等环境监测信息接入投诉的居民小区,同步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群众参与环保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探索遥测法取证可行性,拟采用遥测法检测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并形成证据移交公安机关,作为其处罚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证据。目前已开展专题调研,为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结果作为处罚证据的取证方式提供科学性、可行性报告。创新糖果废水协商处理方式,推动签订深圳市首个《糖果生产废水委托处理协议》,是大鹏新区执行特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协商执行制度的首次尝试,促进污水处理从达标化向资源化、生态化转变,打造“生态+经济”效益双赢格局。
(二)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全力攻坚污染防治。
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公安+法院+检察院”多部门联动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新格局,依靠法治手段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联合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圳大学三方签署了“共建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合作备忘录”,推动全市首个多元合作环境法治实践研究基地落户大鹏。联合公安部门印发《大鹏新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行动方案》。联合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加强工作协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新区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合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单位,针对深圳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在大鹏湾海域开展种植珊瑚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赔偿,在全市率先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模式,落实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多责同追”工作机制,相关经验获张华副市长批示肯定。
(三)深化海陆统筹治理模式,营造共建共治氛围。
构建全国首例海洋生态环境“五联共治”模式,联合海洋管理、海洋执法、海事、海警等五部门签订《大鹏新区海陆统筹生态环境治理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合执法、联合督察”四项行动机制,厘清“海陆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权责,打造“海域-流域-陆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健全海陆统筹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统筹建立海洋垃圾清理长效机制,推动海陆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纵深合作。先后查处首宗盗采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珊瑚案、全市首宗陆域海水养殖环境违法案件,查扣多艘“三无”船舶,查获涉嫌潜水电鱼案,严厉打击各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以法治筑牢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屏障。联合海警部门开展“水质快速检测技能培训会”,通过联合实训打破传统检测模式,全面提升海上联合执法合力,切实增强执法学习意识、提升环保执法能力、创新执法工作方法。强化海陆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宣传。以“6·5”世界环境日、“6·8”世界海洋日等为契机加强海陆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专题活动和联合执法行动工作,营造新区海陆统筹综合治理 “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开展全市首次海陆统筹联合应急演练。我局联合大亚湾海事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首次陆源污染海域联合应急实战演练,新区多个部门共同参演。为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海陆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机制、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机制等创新机制打下基础,对建立健全“海陆统筹、海陆联动、海陆一体”的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具有示范作用。
(四)成功构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新区2021年被评为国家第五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主要做法:一是厚植生态优势,打造生态精品。构建生态文明量化评估体系,以GEP作为衡量新区发展成效的标尺;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绿水青山保护行动;成功创建经济发达地区首个“中国天然氧吧”。二是创新EOD模式,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滨海度假休闲旅游产业链和森林生态康养产业链,在全国率先创新构建区域EOD发展模式。三是依托山海资源,实现“两山”转化。构建山海生态+生态旅游业+生命健康产业+海洋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转化模式,探索两山转化的实现路径。
五、存在问题
(一)环境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增加了环境应急、消防安全、扫黑除恶、信访统筹、海产养殖和海岸带、建筑工地等工作内容,但执法人员仅有5人(其中1人因法制审核原因不能参与执法),执法人员减少超过50%(机构改革前环保大队执法人员11人),无法满足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需要。
(二)环境应急管理难度大。大鹏新区是原特区外六个区唯一未设环保所的,作为深圳的能源重镇,新区高风险企业多,为全市提供了76%的燃气、54%的电力和60%的石油,环境安全风险大,监管难度大。新区面积广跨度长,由驻地葵涌到西涌超过1小时车程,环境应急管理难度大,且作为滨海旅游城市,夏秋季旅游接待车次激增,节假日与周末拥堵严重,应对环境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及时赶赴现场需时较长,不利于环境应急工作开展。
六、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根据市、新区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拓宽普法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媒体等大众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执法工作、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二是健全普法机制,切实落实普法责任,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普法培训,做到有层次、有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