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公开2018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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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同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财预〔2021〕58号)有关要求和部署,现将我区2018年-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有关情况,予以公开。
***1:深圳市(光明区)2017年-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表(2020年12月31日)
2.深圳市(光明区)2017年-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表(2021年5月31日)
光明区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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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52: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