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评估14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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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近日,新区社会建设局成立了评估领导小组及评估专家组对新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2015年评估工作,审核认定结果将在12月15日前公示。
据了解,此次工作的评估对象为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区社会建设局办学许可证,并进行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14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包括筹备、自评、评估、审核、公告等阶段,整体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将从规范办学、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四大内容对机构进行评估,其中包括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财务管理、规模场所、实训场地、管理人员、安全卫生、教师配备、教研教改等13项评估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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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2:11: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