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土地整备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光管办〔2017〕30号)、《G类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土地整备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对照新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截至目前,我局按计划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内容,形成如下报告:
一、制度建设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光明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本年度,我局未牵头起草或发布规范性文件,因此也不存在规范性文件事项不合规的情况。为规范政府内部事务管理,我局认真履责,本年度发布了《光明新区土地整备工作议事规则》、《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引及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程序》、《光明新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点、测绘工作的通知》等内部管理文件。
为进一步促进新区土地整备工作,服务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推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新区经济发展,同时也为了指导各办事处规范补偿协议书内容、防范法律风险,保障被补偿人合法权益,我局牵头制作了《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整备项目补偿安置协议(范本)》。为规范光明新区土地整备项目权属核查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及单位权属核查职责,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光明新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光明新区土地整备项目权属核查工作指引(试行)》,以在体制、机制上保障土地整备工作的强有力推进。
二、行政决策方面
我局贯彻落实局长办公会议民主集中决策制度,确保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合同、局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审议和研讨,确保充分听取本单位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年度,我局无以新区管委会名义签订的政府合同。以我局名义签订的政府合同,全面落实市、新区有关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在合同签订前,按程序对合同当事人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并由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等。
三、行政执法方面
我局为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新区土地整备工作的部门,并依法履行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责,但不是行政执法主体,不具行政执法权,不涉及我局为主体的行政执法公示等事项。为配合新区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我局依职主动参与、配合和支持。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为贯彻落实依法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的权利得到实现,我局在“光明新区土地整备局”门户网站设立专门通道,并及时回复投诉和咨询事项,保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我局不具行政执法职权,其他方面依法履职、程序完备、防控有效,因此暂不涉及我局为主体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本年度我局亦未涉及相关审判活动。
五、依法行政保障
我局积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围绕建设学习型单位,争做学习型个人,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为目标,结合一年一度的干部自选培训工作,我局充分利用“深圳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的网上学法活动;坚持从公职人员自身普法教育开始抓起,结合本单位土地整备工作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培训,组织参加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或法制讲座等活动。
为促进依法征收、和谐整备,提高工作效能,局内设政策法规科,配备法制工作人员,牵头负责局信访维稳、法治政府建设、涉法涉诉等相关事务。制订了《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光明新区土地整备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科学部署,并定期向上级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情况,确保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另外,我局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并于3月3日将聘用合同报新区法制办备案。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了专业律师团队,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队伍,由法律顾问单位安排专人常驻我局协助开展法务工作,为局土地整备工作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充分调动法律服务团队的专业力量,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土地整备疑难问题,助力解决了麒麟山庄、麦仕达等多年未能完成的清拆问题,做到了疑难问题参考律师的专业意见,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六、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新区法制部门指导下,克服困难,弥补不足,坚持学法与用法并举,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工作。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