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经济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中共汕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举办专题培训
p> 9月20日,中共汕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题培训,邀请了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一处处长余智敏同志作专题报告,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元新同志主持培训会。各区(县)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省直驻汕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区(县)审计局干部近250人参加培训。
余智敏同志首先向大家讲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历史沿革、中央两办新《规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然后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机构、审计对象、审计管辖权等方面讲解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定位,再从为何审、审计谁、审什么、怎么审、怎么评、怎么报、怎么用等七个方面深入阐述和解读《规定》的主要内容,最后联系审计工作的实际,提出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做好新时期经济审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谷元新同志就进一步推动做好《规定》的学习和贯彻工作提出意见: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两办《规定》精神,用以指导和推动领导干部履职担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关于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上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新任务新要求,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新水平。要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化审计内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健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水平。要建立健全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结果运用制度,积极促进审计结果有效运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组织人力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更好地推动审计结果运用。
参会人员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做好《规定》的落实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规定规范单位的内控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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