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作风办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情况反馈会
9月8日上午,市作风办召开赴各区(县)督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反馈会,向被督查单位通报督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区(县)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开展自查,结合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整改落实。
我国政府自2009年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包括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2项内容。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项目的实施,对于人民群众就近问诊、及时治疗,对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于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对于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对于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居民健康素质,从而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4月27日,省有关部门通报2016年度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情况,我市排名靠后。这样的考评结果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很不相称。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强调要剖析原因,强化整改,追赶先进,加强督办。市作风办及时发出督办函,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明确责任分工,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项目落实。
7月25日、31日和8月8日、14日,市作风办先后牵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卫计局对6区1县的12个镇(街道)、14个村(社区),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督查发现,基层普遍存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站设立不足,医疗设备落后,就医环境老旧、破损、脏乱;工资收入不高、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村卫生站执行任务比例极低、上级资金拨付不到位;工作基础薄弱、服务质量不高、信息化建设滞后;宣传力度不够、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低、满意度不高等现象。
会议通报了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指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体现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和人民共建共享的新理念,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健康管理的切身利益。要求各区(县)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创新机制,加大力度,切实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项目宣传,搭建宣传平台,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有效开展居民健康风险教育,提高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标准化电子信息系统,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时完善档案数据信息;落实保障措施,按规定配备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并统筹从事基本医疗的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的力量,加强基层基本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医务人员,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扎实推进项目进展。
同时,要求各级卫计部门加强指导,组织对项目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等相关信息录入操作规范和服务管理规范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力争服务数量和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要求;提供业务指导,开展项目预考核,重点查摆项目存在问题,确保考核不留死角。
会上,被督查单位、各区(县)作风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次表态发言,表示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改落实,以优良的作风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新实效。市作风办还要求,要坚持做到直面问题不遮掩,处理问题不护短,解决问题不忽悠;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辖区内的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站开展全面督查;要突出重点,建立台账,创造条件,立行立改。同时要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要突出区(县)考核主体的作用,各区(县)每年至少要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要补齐短板,积极备战,确保在2017年全省的绩效考核中分数提升、排位提前。
(记者陈冬琪 通讯员郝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