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CZ201401—金平区教师精品课录制中心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东厦中学的委托,对金平区教师精品课录制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SJCZ201401。
二、项目名称:金平区教师精品课录制中心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56,498.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详见***。
2、基本要求:
(1)为保证精品课程录制系统符合学校的教学应用,制造厂商通过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FCC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商公章)作为优先指标之一;
(2)精品课程录制系统需通过省级教育装备中心颁发的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标准技术要求的审核证书;所投产品需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证(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提供定位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视频处理专利证书;提供教学行为活动分析相关技术的专利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为保证精品课程录制系统建设要求满足学校的实际教学需求,投标前在指定时间内,应到用户现场进行勘查,投标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配置清单、产品技术参数及完整的设计图纸;
(4)为保证学生课桌椅符合学校的教学应用及环保要求,投标时应提供学生课桌椅实物样品;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应该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前述项目基本要求第二项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文件;
6、本采购中的设备如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已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库〔2014〕9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十六期节能清单中的设备性能参数作为***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提供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把报名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送至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17时30分。在提交报名函的同时,带齐以下证件(正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实地勘查,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现场环境出具设计图,并由用户方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
八、投标时必须提供符合采购项目技术规格要求的新型培训课桌椅样品一套,样品于2014年9月2日9时45分前送达汕头市汕樟路79号一楼大厅,样品须供应商自行保管。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9时45分(注9时15分开始受理)。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2日9时45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8月13日起至2014年8月19日17时30分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向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时,请将反映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doc ***.xls)
十五、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29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为准,逾期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交款帐户(请以转账、现金入账或电汇形式,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汕头市工商银行金樟支行
账 号:2003 0207 0920 0058 613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同志、张同志
电话:0754-88631275 传真:0754-88631275
联系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514房
2、采购人联系人:陈同志
电话:189****2006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79号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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