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海关实现电子信息交换ECFA货物1秒验明正身——海关举措频出授惠于商汕企ECFA认知度有待提高
6月17日,记者从汕头海关召开的政策宣讲会上获悉,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已于2014年4月1日上线试运行,但汕头多数出口企业尚未按照海关总署2014年第22号公告有关要求提交出口货物原产地信息。
据悉,由海峡两岸海关首次携手开发“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可实时传输经出口方海关验核的ECFA项下货物原产地数据。两岸海关通过对电子数据比对,快速为ECFA货物验明正身,有效提高了通关速度。该系统的上线运行,是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进一步的深化和扩展。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汕头海关共为113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实施后政策效果的持续显现,ECFA关税减让优惠能为相关企业进出口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据汕头海关统计,今年1-5月,汕头市对台湾实现进出口总值6.5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汕头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9%,其中,出口9493万元,进口5.5亿元。由于目前汕头部分企业对ECFA缺乏了解,许多企业认为货值小的产品办理原产地证手续太过繁琐,放弃按照协定税率进口,错失了本应该享受的关税减让优惠待遇。
为此,海关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讲,在报关现场设立“ECFA货物专用报关”窗口,安排专人专岗优先办理ECFA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针对大宗散货、鲜活海鲜等特殊货物,实施“提前报关”和“船边验放”模式;为对台直航货运航线简化船舶监管手续,对停港不超过24小时的对台直航船舶,一次性办理进、出港手续,实现“即靠即卸、边装边卸、装完即离”。企业如能运用好ECFA,将在进出口贸易中得到实惠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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