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认真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深圳市龙华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等各项法律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32项、其他权力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认真开展事项实施清单要素自查和整改,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上线宣传,做好相关办理事项的咨询和指引工作。开通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机构、母婴保健技术人员、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控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等七个类别的电子证照目录,完成电子证照签发1766张。
二是提升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推行行政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目前医疗机构许可事项均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到实体办事大厅递交一次材料即可领证,部分许可事项只需网上申请而不用到实体办事大厅交材料即可领证,实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全年网上共受理行政许可申办件16宗。同时,取消了医疗机构设置和公示审批环节,不需要申请人提交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凡可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共享到的政府其他部门印发的相关许可证照复印件等都无需提交。部分事项预审通过后,原来需申请人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现在流程优化后改为核验或勘察现场人员主动收取纸质材料。
三是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建立139卫生监督信息平台时限追踪机制,明晰“审批业务按专业落实到科室具体责任人-科室负责人统筹所有事项的办理时限-保持与监督分所的紧密沟通”责任链,严控审批时限。持续推进报送“二维码”信息工作,完善微信“扫一扫”证件查询服务,更新提供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许可“二维码”信息1560条。做实做细窗口服务,以短信告知、邮件回复、QQ在线交流、网上办事大厅展示推送等多种服务方式传递许可信息,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等制度,对来访来电及上级转办件,做到有受理、有追踪、有回复。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认真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等规定,取消社会力量办医的机构数量和选址距离等限制,对医疗机构申请人不再限于有医师资质的人员,进一步放宽到普通民众,只要其能聘请到相应资质的医师,拥有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场所就予以受理审批。制定出台《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社会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和《社会办社康机构设置及运营承诺书》,规范社会办社康机构设置和服务管理。
二是简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根据《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办事指南(试行)》,将社会办医审批流程从“申请-前置核准-受理-实地验收-审批通过”优化为“受理-实地验收-审批通过”,简化申请人应当递交的申请材料,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同时不再将消防证作为前置审批要件,而是通过申请人承诺的方式予以审核通过。今年以来,我区新增67家医疗机构,其中门诊部7家、诊所57家、中医馆2家、医疗服务站1家,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加。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7月,根据区法制办统一部署,我局即时开展了新区成立以来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反复核对梳理,以我局牵头拟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项,部门规范性文件11项(新出台3项,其他8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修订工作)。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1项已修订(原文件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已修订6项(原文件废止),待修订1项,新出台4项。
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由具体业务科室启动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等程序,再送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均列入局领导班子会议议题,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报送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2018年共制定出台4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为《深圳市龙华区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龙华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效益分析制度(试行)》《龙华区妇女常见病普查及免费“两***”检查服务实施办法》。
四、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要求履行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后评估、听证会、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今年,《深圳市龙华区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2018-2020)》(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入选为区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切实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4月24日举行了《规划》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医疗专家、媒体记者、社区群众和社会公众代表等参与论证,会前将规划草案在网上公告、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在网上进行了发布,会中充分听取和吸纳参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会后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向听证参加人书面反馈并将听证报告在网上进行了公示,这在全区系统内尚属首次。2018年6月6日,《规划》经区政府一届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二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和治理能力,我局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自主采购的方式,选择中熙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服务方案、法律知识培训等服务。
五、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
(一)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以及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事项重新予以公告。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局委托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权,并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严把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落地,促进规范公正执法。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经局党组研究,明确由公共卫生科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按照龙华区2018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专门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深圳市龙华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深圳市龙华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文件和相关任务清单。同时按照阳光执法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龙华政府在线“执法公开”栏目内容维护工作,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要求,保障执法公示平台内容完整、及时更新。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试行)》《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等规定,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主动配合并参与市、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合法适当。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等文件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简称“双公示”),指定专人负责“双公示”事项梳理及信息公示、报送等工作,明确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录入公示信息,由我局公共卫生科负责信息审核,待信息审核通过后在龙华政府在线发布。截至11月底,共计实时报送“双公示”信息1360条。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新模式。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医疗全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探索“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新模式,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及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事项全覆盖,并及时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2018年,区卫生监督所以“双随机”形式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共计527单,涉及音视频552个,图片105张。在整个“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共抽取542家监督机构,占监督机构总数的22.76%。同时,在龙华政府在线官网公示“国抽”“区抽”抽查事项清单、检查结果、抽检结果、行政处罚事项等12条。
(五)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市级、区级关于提高案卷质量的要求,根据《龙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行政处罚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我局积极配合上级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案卷抽查活动,并将被抽中案卷及时递交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评查。其中区法制办抽查案件70宗,市法制办抽查2次共5宗案件。我局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能够做到主体适格;适用法律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量罚适当,程序合法,严格遵守各执法环节;文书较规范、齐备。积极配合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将典型案例上报区法制部门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案释法的内容或典型案例。
(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区卫监所建立了与多部门的合作监管执法制度,部门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专门机构专人联系,根据案件情况不定期进行信息交流。我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可直接通过内网经该平台向司法机关进行案件移送,便捷高效且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六、主动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畅通执法投诉渠道。建立“一电话一信箱四指引(卡)”模式,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布信访投诉电话、设立信访投诉信箱,制发《医疗信访举报指引》《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卡》《行风监督卡》《设备药品耗材采购监督卡》,多渠道、多途径接收市民群众投诉举报。全面规范信访办理,规范信访登记,注明办理期限,建立登记台账,明确信访处置分级标准和办理要求,加强信访事项***督办和复核管理,严格按期回复。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局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以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应议的各项工作。截至2018年11月,我局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0宗、再审行政诉讼案件1宗,已审结案件我局胜诉率100%,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所有接到法院传票的案件,均出庭应诉,严格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局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均出庭应诉。上述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已及时向区法制办备案。共收到行政复议通知书4份,我局均按时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上级机关均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8年,我局把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宪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宪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范畴,重点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充分认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带头维护宪法权威,在工作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2018年4月11日,区卫计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严锡晖同志做党课辅导,组织大家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党政联席、党委会、支部大会等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做到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按照区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各下属单位精心策划实施“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机关内部法治建设。为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七五”普法期间,我局采用专题讲座、培训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将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实现公务员在线学法培训参与率达到100%。为提高计生依法行政水平,2018年我局牵头会同各相关职能单位和各街道办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综合执法机制,并于6月13日举办了2018年龙华区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区129名计生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是开展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全员培训。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区卫生监督所新录用的执法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老师由具有长期执法及管理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监督员担任,新录用人员累计集中培训时间达56个学时。岗前培训后统一开展法律知识水平及工作规范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开展执法工作。加强对卫生计生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在年底或年初举办文化培训周,邀请省内兄弟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法律专家,重点围绕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业务流程和案卷书写等内容对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讲授和指导,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同时,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要求卫生监督员每年进入“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在线学习。
八、存在不足及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存在不足。
一是普法工作仍需加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卫生计生行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加强,尤其需要分门别类,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不同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亟需加快。诉访分离、查办分离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自觉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健康龙华战略部署,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高卫生计生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府令305号)要求,做好事前审查、集体审议、主动公开、及时解读、提供统一查询服务、定期清理等工作,保障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并得到及时修订完善。2019年,我局将根据新出台的市计生考评办法修订出台我区计生考评办法,经区计生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以区计生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二是深入推进“双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我局将贯彻落实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双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争创一批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探索在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法制副院长(副主任),统筹法制工作,整合法制力量。积极学习借鉴各地医疗调解委员会的成功经验,化解医患双方矛盾冲突,保障医患双方合法利益。
三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局将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动态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创新卫生监督执法方式和手段,重点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在“放”的同时能够“管”得住,通过更好的服务促进“管”。
四是探索创新“七五”普法模式。我局将探索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新模式,以互动参与、以案说法为主要方式,以新媒体为重要平台,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开设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培训班,开办卫生计生典型案例论坛,以案说法,以案带动普法宣传;举办全区卫生计生法律知识竞赛,以竞赛为载体,深入宣传法治要求。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是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将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落实并健全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避免出现限制、排除市场竞争的内容,防止对市场的过度和不当干预,确保依法行政。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