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中学部分办公室教室功能室防盗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17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月19日至5月28日,对横岗中学部分办公室教室功能室防盗网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横岗中学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是安装横岗中学部分办公室教室功能室不锈钢防盗网,深龙教办〔2014〕97号文下达该工程投资计划100.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4年新扩建学校配套经费。该工程于2014年9月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了邀请招标,采用抽签法定标,中标人为深圳洲际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938 332.80元。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横岗中学,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4年9月开工,2014年10月通过了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和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1 062 551元。经审计,审定造价1 056 622.74元(其中工程建安费954 134.11元),核减5 928.26元,核减率0.56%。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横岗中学于2014年8月收到区教育局拨2014年地方教育附加费400万元,该工程计划投资100.50万元在其中列支。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相关费用5 928.26元。其中:设计费多计341.07元,监理费多计2 313.13元,施工图审查费多计2 111.62元,结算审核费多计1 162.44元。
六、审计处理意见
关于多计工程相关费用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 该项目多计的工程相关费用5 928.26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1 056 622.74元进行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横岗中学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