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斗门区2016年度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度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经区农业局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将2016年度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资金安排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项目及时有效落实,各项目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与区农业局签订资金管理与使用承诺书,于10月30日前报区农业局(一式3份连同电子文档)审核备案。
二、各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计划,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预测的因素需要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应及时书面上报区农业局批准后方可更改。
三、资金拨付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各单位按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项目验收组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局确认一次性下拨财政扶持资金。
四、项目要求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若出现项目资金被贪污、挪用、侵占等情况,区农业局将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1、斗门区2016年度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表
(联系人:梁永灿,5521476)
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局
2016年10月26日
***:斗门区2016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分配表(下达通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