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开始
深圳市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评选成功的项目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资助,请各单位抓紧申报!12月11日,这样一则消息引发了龙岗区有关单位的关注,随后向龙岗区发改局了解了相关情况。
为发挥试点示范项目带动效应,切实推进龙岗区低碳试点工作建设,根据《深圳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龙岗区发改局启动了深圳市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包含低碳政府机关、低碳企业、低碳城区、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根据《方案》中申报试点条件要求,试点需符合国家、省和深圳市的产业政策,试点中建设项目不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且具有较强的减碳效果及示范带动作用,已享受过国家、省、市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作为试点申报的主要内容等条件。据介绍,评选合格的试点项目全市不超过10个。申报项目最好为在建项目,而且三年内能完工的,即试点工作完成时间不晚于2016年12月31日。
经评选合格的试点项目,授予相应专题低碳试点称号,并给予项目不高于总投资额50%的资助,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单项资助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确有必要超过的,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委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审批。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授予相应专题低碳示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