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国有储备土地行为
拆除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违法建筑。
11月6日上午,龙岗街道组织街属和驻街部门200余人,机器4台,对位于新生社区的国有储备用地(GLG004地块)实施强制清理,清拆违法建筑300余平方米,清理国有储备用地面积2.1万余平方米。
清理现场,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现场宣读了《行政执行裁定书》。据悉,被清理地块在1997年征为国有,属国有储备用地,2007年被违法当事人侵占,用于种养殖和经营钓鱼场,擅自建设了300余平方米的建筑物,并拒绝退还,致使湿地公园无法如期开工建设。2014年9月9日,龙岗街道执法队对该地块立案调查,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及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经催告当事人拒不执行,执法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送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区法院发出《行政执行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目前,该地块已经清理完毕,移交给国有储备土地管理部门监管。
今年来,龙岗街道按照查违工作新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2查违系列文件精神和龙岗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百日攻坚行动,出台了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每天巡查建立台账,每周总结汇报,对辖区内在建违建、顶风抢建行为及占用生态控制线、耕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政府储备地、重大项目用地等违法案件零容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