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财政局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72018年度电商采购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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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7-2018年度电商采购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深财购〔2018〕2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电商企业主体信息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一)深圳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开票主体变更为:1.深圳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2.深圳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3.广东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二)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开票主体变更为:1.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2.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3.厦门京东东和贸易有限公司;4.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6.东莞冠东一号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天津京东海荣贸易有限公司;8.青岛京东昌益得贸易有限公司;9.成都京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10.武汉京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11.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12.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13.西安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14.昆山京东尚信贸易有限公司;15.廊坊京东友盛贸易有限公司”。POS机开票主体变更为“1.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2.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北京京东达锐贸易有限公司。
二、请各单位按照《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电商采购的通知>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调整2017-2018年度入围电商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南府购〔2017〕9号)以及本通知要求办理报账手续。
本通知印发前,我区电商采购项目仍按照《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电商采购的通知>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调整2017-2018年度入围电商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南府购〔2017〕9号)(南府购〔2017〕9号)相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
三、在电商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或存有疑问,请向南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或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反映。采购政策咨询电话(南山区财政局采购办):26662572;具体操作咨询电话(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26662655、26662884。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各单位通知下属法人单位。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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