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培育和发展宝安区文化创意产业,完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强化文化创新基因和创新优势,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结合宝安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为了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3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宝安体育中心西区312(邮政编码:5181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 bawtly-cyfzkxxc@baoan.gov.cn,联系电话:29116510.
***:《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宝安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2月26日
***:
***: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