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市管企业公开挂牌增资工作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企业公开挂牌增资
【事项类别】:改革重组
【办理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对国资监管权责清单涉及改革重组部分事项的解释和工作要求的通知》(珠国资〔2018〕123号)
【受理条件】: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二级及以下非重要子企业进行增资扩股的权限已下放至市管企业董事会。除此之外的公开挂牌增资事项需报市国资委审批。
【申请材料】:对公开挂牌增资事项的请示、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决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备案意见、实施方案、增资扩股协议、债权债务处置方案、法律意见书、财务总监独立意见、产权登记证
【申请表格】:无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62号
【受理科室】:改革重组科
【联系电话】:0756-2261209、0756-2514519
【决定机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理时限】:一般在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下可能提前或延后
【办理程序】:
(一)市管企业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
(二)市国资委审核申报材料;
(三)若申报材料不齐备或不合规,企业按要求补齐申报材料;
(四)重大增资事项提交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
(五)市国资委出具批复文件;
(六)企业按照批复文件要求落实。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