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湾区红旗镇2020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0〕41号
红旗镇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金湾区红旗镇2020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概算审批的函》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总概算(项目编码:2020-440404-48-01-043019)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金湾区红旗镇,升级改造6条农村公路,分别为Y201(湖二线)、Y203(爱八线)、Y206(湖一线)、Y208(大四线)、Y312(红大线)、Y303(新三线),合计全长12.97km。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金湾区红旗镇2020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0〕25号);
(二)《关于金湾区红旗镇2020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0〕32号);
(三)《关于金湾区红旗镇2020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0〕35号)。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5934.23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4570.19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1081.46万元;
(三)预备费:282.58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界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