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12月7日,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经表决,会议决定在南山区8个街道设立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麦林光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明、曾令格、邓志荣,以及常委会委员们出席会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机关、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单位结合深圳市实际联合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各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配置独立办公场所,并指定专人负责人大工作。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负责联系本辖区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记者从本次会议获悉,8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将由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命。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设立,实现了人大工作向街道的延伸拓展,扩大了人大监督的覆盖面,有利于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利于推进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
近3年南山完成采购招标项目8990宗
根据2017年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近3年,南山区共完成采购招标项目8990宗,采购招标金额34.18亿元,节约资金2.48亿元。区财政局共计下达部门预算、城市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采购计划项目8565项,采购金额28.83亿元。报告指出,近年来南山区采购规模逐步扩大,在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节约财政性资金等方面取得了很好成效。
针对部分采购单位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不到位、评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会议建议,强化采购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提效;加强协调合作,合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风清气正。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衍强辞去南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检察官述职报告和区检察院免职议案,并对两名检察官的述职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