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采购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治理提升技术服务公告
为切实强化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精准管控突出风险隐患,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决定采购技术服务对区内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治理提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治理提升工作。
(二)项目内容:对区内16家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安全风险突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治理提升。鉴于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较为复杂,每家企业需安排化工工艺、设备、电气、管理、总图等各类型专业专家4人,组成专家组进行综合指导。
(三)工作时间:2021年5月至6月底。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元整(¥492,000.00)。
二、工作要求
(一)详细摸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指导企业逐岗位逐环节全面辨识本单位安全风险,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对每个风险点、危险源,明确管控措施、管控责任人员。对高风险区域、部位、岗位,落实重点管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二)指导企业,结合岗位风险、特点、管控措施,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加强考核、奖惩,切实建立起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排查整治企业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核查历年专家指导检查企业隐患的整改情况,重大问题是否举一反三,根本性问题是否得到整改。
(五)对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三年治理、化工园区三年治理以及2021年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要点情况进行核查。
(六)综合评价各企业安全现状,针对企业的安全薄弱环节,提出技术改造建议,指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相关工作形成“一企一策”分析报告,向金湾区应急管理局提交。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5年以上安全技术服务经历,提供过区级以上安全技术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供应商应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技术力量:
1、能够派出4名以上化工设计、化工工艺、化工设备、电气自动控制、安全管理、石化储运、总图等专业,具有2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专职负责本项目。
2、专家组内各专家专业能够互补,以确保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化工企业全面、有效给予指导。
3、相关专家有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石油和化工规划院、中国石化等国内高水平单位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将项目工作计划、报价等正式材料向采购方递交。
(二)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3栋301邮编:519090;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56-726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