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我区贯彻全省进一步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4月7日下午,全省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佛山、深圳、惠州、韶关四市分别介绍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的先进经验,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骆文智总结了全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石学斌对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办案力度、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我区于2016年4月份核发了全市首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平沙镇康立熟食品加工中心在区管委会、平沙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硬件建设、规范管理逐步走上正规。
根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区在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按照年度监督计划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二是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质量纳入抽检计划,全年抽检任务在完成每千人3批次的基础上,力争达到每千人5批次以上的指标;三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协调两镇政府,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规划,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四是根据镇政府对食品摊贩的登记情况,制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实施全面监管。将食品摊贩经营的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严厉查处。
稿件来源:区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