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度香洲区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
2016年第四季度珠海市香洲区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
2016年第四季度,我局委托广东省工业研究所对香洲辖区内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相关食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共抽检了49家共200批次食品,具体结果如下:
一、抽检情况分析
本次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抽查的200批次产品中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有19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7批次,12批为标签不合格),内在产品质量合格193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96.5%。
各环节被抽检的情况见表1;本次相关食品的抽检情况见表2。
表1:香洲区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风险监测结果汇总表 | |||||||
企业类型 | 抽检企业数(家) | 合格企业数(家) | 检验产品数(批次) | 合格产品数(批次) | 产品批次合格率(%) | 剔除标签内在质量合格产品数(批次) | 剔除标签内在质量合格率(%) |
生产企业 | 22 | 18 | 60 | 54 | 90.00 | 60 | ¥100.00 |
流通企业 | 15 | 10 | 100 | 87 | 87.00 | 93 | ¥93.00 |
餐饮企业 | 15 | 12 | 40 | 40 | 100.00 | 40 | ¥100.00 |
表2、被抽检产品合格率汇总表
序 号 | 产品类别 | 抽查批次 | 合格批次 |
1 | 饼干 | 22 | 22 |
2 | 熟肉制品 | 6 | 6 |
3 | 炒货食品 | 12 | 7 |
4 | 方便食品 | 5 | 5 |
5 | 糕点 | 23 | 20 |
6 | 葡萄酒 | 10 | 8 |
7 | 白酒 | 11 | 9 |
8 | 大米 | 25 | 23 |
9 | 面条 | 6 | 6 |
10 | 畜肉 | 7 | 7 |
11 | 蔬菜 | 8 | 8 |
12 | 食用油 | 20 | 20 |
13 | 蜜饯 | 13 | 10 |
14 | 糖果 | 13 | 11 |
15 | 调味料 | 1 | 1 |
16 | 调味品 | 3 | 3 |
17 | 麦片 | 3 | 3 |
18 | 干制水产品 | 2 | 2 |
19 | 谷物制成品 | 1 | 1 |
20 | 谷物碾磨加工品 | 1 | 1 |
21 | 食糖 | 1 | 1 |
22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2 | 2 |
23 | 蔬菜罐头 | 2 | 2 |
24 | 固体饮料 | 3 | 3 |
25 | 合计 | 200 | 181 |
二、具体质量问题分析
个别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的问题
(1)本次抽检检测出两批次白酒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超出了最大残留量,它是一种环境荷尔蒙、影响人体内分泌、危害男性生殖能力并促使女性性早熟,微量塑化剂对人体健康并没有明显影响,但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造成危害。
此两批白酒DBP超出残留限量的原因有两种:一是非人为“故意添加”,而是从生产运输过程中迁移而来。因为酒精是有机溶剂,如果白酒的生产和储存中要接触含有塑化剂的塑料管道、容器或其他设备,就会有一些塑化剂溶解到酒中。这种来自于生产设备的“污染物”在食品中是允许存在的,关键是控制它的量才不会对健康带来风险;二是不良生产企业为了增加酒液粘度制造“挂壁”效果故意添加的。
(2)本次抽查对容易引起富含油脂产品氧化酸败产生变质的指标——酸价和过氧化值作了检测,发现有3批次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是反映含油脂食品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油脂的氧化分解会使油脂分解产生脂肪酸、醛类和酮类等物质,这不仅使产品的色、香、味发生改变,而且氧化产物如醛、酮等具有一定的毒性,在一般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引起油脂酸败的原因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微生物产生的酶引起的酶解作用而产生;二是在空气、阳光、水等外界条件作用下发生的水解过程和脂肪酸的自身氧化而产生。
(3)本次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钠含量远超过其标示值的要求,人体摄入过多的钠,就会容易引起高血压,严重的会导致血压异常,同时还会增加心脏负担等。
(4)本次抽查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了检查,发现有1批次凉果、蜜饯产品存在超量使用防腐剂(苯甲酸)的情况。防腐剂(苯甲酸)等食品添加剂在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其增补版的规定中对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有严格的规定,超出限量标准或超范围使用则为不合格产品。
三、及时解决问题,防止二次风险
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排查出不合格指标的原因,规范其生产加工行为,避免生产加工的产品再次不合格;监督流通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通报相关情况给上游供应商,并努力召回不合格产品。为确保各环节食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我局将加大各环节食品的抽检力度,严格查处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深入了解、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督促其整改;加大对无证、小型生产、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上餐桌和流出生产企业;加强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对食品安全方面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取消其从业资格;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
四、企业经营须知
为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应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A、生产环节:
1.食品原料关。采购原料要到诚信度高、管理规范的上游生产企业,并索证索票,严格验货,及时登记,以便溯源。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有毒有害、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2.严把食品加工关。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相关生产规范组织生产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
3.严格控制生产车间环境。保持生产车间清洁卫生,防止微生物滋生对生产的污染。
B:流通环节
1.做到索证索票,严格验货,及时登记,以便溯源。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有毒有害、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保持货柜的清洁卫生,防止老鼠等咬食食品。
3、及时对过期食品进行清理,并对临近过期食品进行标识等。
C:餐饮服务环节
1.食品原料关。采购食品及原料要到诚信度高、贮存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并索证索票,严格验货,及时登记,以便溯源。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有毒有害、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2.严把食品加工关。食品原料应洗净,冰冻食品煮食前确保已完全解冻,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彻底加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
3.严把清洗消毒关。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要消毒和保洁,水果和用于制作凉菜的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
4.严把食品储藏关。冰箱要经常清洗除霜,变质变味的食品要及时清除。食品要覆盖保鲜膜或用密闭容器盛放,冰箱内生熟食品以及水产品、畜禽与植物性食品应分开存放。
5.严把个人卫生关。从业人员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操作前手部洗净消毒。
6.严把环境卫生关。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健全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食品制作间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毒鼠剂、杀虫剂等。
香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