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小学西面广生市场三栋公寓以南广生东街以北的土地招租公告
广生小学西面,广生市场三栋公寓以南、广生东街以北的土地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 GL01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简称:经管中心)对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位于广生小学西面,广生市场三栋公寓以南、广生东街以北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前来报名。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交易底价 | 交易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权证编号 |
2150001 | 广生小学西面,广生市场三栋公寓以南、广生东街以北的土地 | 11.10元/平方米/月 | 5742平方米 | 10年 | 150万元 | 广生小学西面,广生市场三栋公寓以南、广生东街以北 | 【2004】珠准字(南湾)第008号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不得经营违法违规的行业,不得建设地下停车库,不得经营出租房、临时市场、夜市、建材市场、废品回收站、噪音特别大、有毒有污染气体的以及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等等行业。
三、竞租人准入条件
无。
四、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填单 方式竞价,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人登记
第一步:现场勘查及初审
1、现场勘查
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组织意向竞租人进行现场勘查,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 2016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意向竞租人请提前联系公司)。
2、初审
意向竞租人请携带相关资料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进行资格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第二步:缴纳交易保证金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在2016年12月26日下午4:30前,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无效。
1、以现金方式支付
2、以转账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
银行账号:8002-0000-0057-40010
开户银行:珠海农商银行广生支行
备注:交易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进账单必须注明: 2150001(资产编号);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第三步:资格复核
1、复核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应于2016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材料到经管中心进行竞价资格复核,经管中心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单》。
2、竞租人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需要材料 |
个人 | 1、竞租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交易保证金收据/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初审通知书(原件); 4、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6、境外个人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台湾个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个人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
单位 |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交易保证金收据/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初审通知书(原件); 6、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审核,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境外组织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台湾组织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组织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已在中国境内注册除外) |
六、公示时间
本招租公告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七、竞价会事宜
1、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 10:00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新溪路26号),敬请业主单位、监督人员、竞价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场签到。
联系电话:8600282 传真号码:8600811
八、其它信息
1、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免租期为两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
2、标的物按照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为准。
3、标的物出租年限为十年,前五年为固定租赁期。前五年的租赁期内,若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需要利用该土地整体开发,公司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竞得人,对竞得人作出适当补偿,竞得人收到补偿后在15天内退场,归还标的物;后五年的租赁期内,若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需要利用该土地整体开发,公司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15天内无条件退场,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4、标的物前三年月租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年递增10%(即第四、五、六年租金在前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第七、八、九年租金在第四、五、六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第十年租金在第七、八、九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5、该土地已办理相关的规划设计、报建等前期手续工作,投入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竞得人需将前期手续的相关费用约120万元支付给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具体金额以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提供的实际支出***、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经营性收款收据为准,具体事宜由竞得人与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协商。
6、竞租人竞得标的物后,所交的150万元交易保证金需支付完前期手续相关费用后,剩余交易保证金将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或甲乙双方签署解约协议后,不计利息退还给竞得人。
7、竞得人不可在该标的物上搭建超过四层的建筑物,租赁合同期满,竞得人按照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按时归还合同标的物,标的物上的建筑物归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所有。
8、经管中心为资产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交易。成交后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由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与竞得人自行办理,在标的物成交后一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经管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9、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应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九、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珠海经济特区广联工业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8916688,139****2924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