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征选20172018年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有效提升项目服务质量,确保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实施效益、效能得到及时监督,根据《关于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的意见》(罗府办〔2011〕37号)等相关政策,我局拟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对2017-2018年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社会效益等内容进行跟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在全区112个社区居委会中随机抽取50个,参照《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暂行办法》,通过检查2017-2018年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相关台账、访谈等多种形式,对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基线数据整理和分析,根据所检项目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效,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形成真实、准确、专业的年度服务评估总结报告。
评估结束后,评估机构须向罗湖区民政局移交本项目所有评估项目的原始资料及年度项目评估总结报告。
二、征集对象条件
(一)依法设立半年以上;
(二)有政府项目跟进、评估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好声誉;
(三)具有一定规模、专业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取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等相关执业资格的人数在5人以上;
(四)无主管部门等处罚(处理)记录;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三、申报材料
(一)《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评估机构申报表》(***1)、《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评估机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人员情况表》(***2)一式两份,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后有效;
(二)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三)机构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清单1份;
(四)过往开展评估工作的资料介绍1份。
(五)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评估初步方案、时间安排以及报价情况。
申报机构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可靠。经发现申报不实的,一律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四、经费安排
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经费合计10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18点(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73号罗湖区民政局401室。
(三)联系人:何***
联系电话:22185830
邮箱地址:hwxia@szlh.gov.cn
***:1.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评估机构申报表
2.罗湖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评估机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人员情况表
罗湖区民政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