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队伍作风建设,按照区委办印发的《2018年罗湖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教育学习主题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执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罗湖全面振兴发展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二、教育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决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区委七届六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重点组织学习《***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章意识,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三)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让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政治自觉。
三、具体安排
按照区统一部署,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为7至9月,在完成区“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促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扎实开展。
(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
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初步研究制定中心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8月14日。
(二)召开动员会具体部署
召开中心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传达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宣读中心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
时间:8月下旬;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1.“一把手”作廉政教育专题辅导。结合中心实际,由黄吉南同志作辅导报告,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时间:8月下旬;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2.持续推进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重点组织学习《***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文件精神。
时间:至9月下旬;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干部。
3.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区纪律教育培训。根据区统一部署,组织中心处、科级干部,参加全区处级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科级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
时间:根据区具体安排;参加人员:中心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4.举办一期政府采购法纪暨业务教育培训班。安排2天时间,外出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规及操作规程。
时间:9月下旬;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牵头部门:综合部。
(四)开展警示教育
1.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党课。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心领导讲一次警示教育主题党课。
时间:9月中旬;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暨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管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时间:8月23日。
3.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利用区纪委下发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区教育系统系列腐败案件警示教育片和廉政教育读本等教育资源,采取集中观看、集体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时间:至9月下旬;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五)开展廉政谈话
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中心“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部门人员谈,落实“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教育监督机制。
时间:至9月下旬。
(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
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班子牵头,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不间断对各部门工作作风进行督查,着力解决干部职工纪律松弛、不担当、不主动、不落实、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
时间:至9月下旬。
(七)开展廉洁价值宣传推广活动
一是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弘扬改革开放精神;组织观看话剧《不忘初心》演出,进一步号召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是按照区纪委有关部署,以成立罗湖区社会领域廉洁从业同盟为契机,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时间:9月22日前;参加: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中心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吉南;副组长:刘颖聪、何萍、周燕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统筹组织各项活动。全体班子成员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月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部门要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贯穿贯穿纪律教育全过程,重点排查党的意识淡化,慵懒散奢,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三)做好活动总结。综合部要及时收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加强信息上报。按照要求,在9月22日前,向区纪委报送活动总结及有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