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批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通知
横琴新区产业局,各区(功能区)科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珠科工贸信字[2010]480号),市科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将组织第十八批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材料编写要求详见《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可在珠海市科工信局网站(http://www.zhkgmx.gov.cn)“政务公开”栏目的“法规库”中)。
二、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认定申报材料于3月31日前报各区(功能区)科工信主管部门。各区(功能区)科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审查、盖章后统一汇总,于4月7日前将推荐函OA报市科工信局。
(二)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书装),电子版1份(保留WORD及EXCEL格式)发邮箱:kgmxhonghl@zhuhai.gov.cn。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认真研读《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对照办法的规定确定是否符合认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的请填写《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见***1)和《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2)并按***3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各区(功能区)科工信主管部门要重视申报工作,对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次认定重点为第一次申报技术中心及工程中心的企业,尤其是大型骨干企业)进行筛选,重点指导,精心组织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洪豪良,联系电话:2220508。
(二)地址:市政府大院5号楼213室。
附 件:
1.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认定需提供的***及证明材料
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