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办负责抓落实 工作高效暖人心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窗口”,高度重视群众的上访、信访,始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稳妥处理上访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8月,香港妇女骆某向香洲区检察院控告其75岁的丈夫温某在内地重婚,要求司法机关为其作主。控申科收到控告材料后,即按照检察机关首办责任制的要求,一方面认真、迅速审查,决定分流方向。经审查确定该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后,及时在七天内将案件线索移送到公安机关。另一方面,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控告人骆某,告知案件办理情况,通知骆某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同时还告知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控告人可持《不立案通知书》到我院要求立案监督。由于控申科工作及时、主动,事隔不到十天,骆某便收到公安机关的立案通知书。
今年8月底,骆某之夫温某的同居人李某和温某先后归案后,我院即履行快捕快诉职能,9月1日批捕两人,9月28日即向香洲区法院提起公诉。10月15日,香洲区人民法院经过不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某(男,75岁)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被告人李某(女,27岁)在明知温某已有配偶的情况下,自1995年6月份以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遂判处温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骆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控告人骆某对我院干警认真、高效的工作表示极为满意,在其行动不便,下肢拟做截肢手术前,仍不忘委托律师持感谢信到我院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