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大昌管桩有限公司锅炉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3年第63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大昌管桩有限公司锅炉调整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大昌管桩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屏镇南湾大道南屏三路东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将一台2蒸吨/小时和两台4蒸吨/小时的燃柴油锅炉调整为三台4蒸吨/小时的燃柴油锅炉
总投资:1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已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
(二)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项目不增加员工,不产生生活污水,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项目经营过程中不产生生活垃圾;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3年12月24日-2013年12月30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教育路89号二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