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议事厅将开遍莲花街道
“群众有话有处说,社区有事有人管”,这是莲花街道彩虹社区在全市首创的居民自治模式,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的肯定。3月29日下午,莲花街道在彩虹社区召开现场会,向全街道各个社区推广其做法。
彩虹社区居民议事会定位为社区居民自治机构,设立阳光议事厅,社区任何居民都可通过居民小组、居民会议、社区组织或者个人联名的形式提出议题,要求议事;议事会成员全部从社区党组织、工作站、居委会、辖区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代表中产生;议事结果须半数以上参会人员表决赞成方可通过。
3月29日下午,在居民议事会第19次会议上,大家讨论的是长城盛世一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有居民代表提出,该小区入住10年了,必须要组织一次全面消防整改。物业管理处现场答复,居民反映问题属实,总体更换消防设施需要动用本体维修基金,但是一期业委会过期,新的业委会还未选出来,不敢动用。随后,经过居民议事会表决,一致通过,将结果公告全体业主,征集意见,由管理处出整改方案,并全程接受监督,一件棘手的难题就有了解决的希望。
据悉,两年多来,居民议事会解决了文明养犬、高空抛物、电梯故障、居家养老、非户籍老人看病难等诸多民生问题,发挥了纠纷“调解器”和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莲花街道在推广居民议事会制度方案提出,每个社区或居委会设立一个阳光议事厅,成员一般由11~15名居民代表组成(应有非户籍代表和律师代表),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居民议事会,协商结果向全体社区居民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