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四从四快打好文化市场百日防护期主动仗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深圳市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百日防护期”工作指示精神,整合力量,快速部署,全面突击,有效确保文化市场政治安全和生产安全。自8月26日起,出动执法人员1840人次,检查场所920家次,立案15宗,罚款6.8万元,没收非法音像制品41617张(册),图书报刊62312册(份),吊销游艺(音像)经营许可证9家,向相关执法部门移送案件11家次。
(一)从细要求部署快。一是认真领会精神。严格落实《福田区“百日防护期”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以部(局)领导挂帅的专项行动小组,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通知,做到“领会精神透彻,任务职责明确,落实行动坚决。”二是健全配强队伍。结合执法人员数量、工作阅历,重新整合队伍,分成五个执法组和一个综合案件审理组,做到新老搭配、强弱搭配,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展开。三是合理划分区域。采取“网格化”管理,将我区十个街道,分成5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个执法组负责,在行动期间,每个组根据辖区所属场所特点制定小组方案计划,定期在大队执法公布栏公布执法检查情况,力求做到“目标明确、覆盖全面、打击精确”。
(二)从严行动推进快。一是深入挖掘线索。截至10月初,执法人员对全区所有的网吧、娱乐场所、图书音像门店、印刷厂等场所检查中,确定了“全体动员,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的监管原则,采取拉网式排查,工作落实达到“两个建立一畅通一培训”即检查场所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及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整改,落实回头看”。二是部门联动配合。联合公安、市场监督、街道等部门,对45家娱乐场所进行突查,取缔3家无证照游艺室,收缴游戏机19台,电路板55块,有效遏制非法经营行为势头;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3家存在消防安全的文化经营场所。三是督促检查有力。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京生、市文体旅游局长陈威带队亲抓,分别对图书批发市场、音像出版市场进行检查调研,充分肯定了“百日防护期”所做工作,并对进一步做好市场规范化管理提出要求,确保出版市场“不失控、不失真、不失位”。
(三)从高标准宣传快。一是监管宣传并举。主动给辖区千家文化场所发送宣传海报2500份,下发420张《守法经营告知书》,与主要的经营单位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千余份,电话约谈经营者250人次;利用文化协会平台,发送手机短信近千条强化舆论宣传。二是抓好信息报送。指定专人负责上报执法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行动成果;积极撰写各类工作信息,向上级传递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开展行动以来,向市《信息快报》、《市文体执法动态》、《福田信息》等有关内部刊物上报各类信息28篇,被采用信息14篇,高效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四)从重打击整治快。一是查重点区域。针对我区文化场所分片划区,错时突查,重点打击口岸周边、城中村中娱乐场所、网吧;八卦岭片区图批市场、印刷企业等易燃场所;华强片区、梅林片区游艺娱乐场所、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查重点场所。把被上级部门通报和往年被处罚的文化经营场所作为重点对象,杜绝死灰复燃现象。针对违规销售非法出版物或者超范围经营的现象,执法人员每10天对印刷、图批市场排查一次,每次抽查总数的20%,对违规经营的6家立案查处。针对音像门店存在“制假售假”问题,执法人员每3天对音像门店覆盖一遍,督促100%正版光碟上架。三是从严执法。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对屡教不改且违规情节严重的,采取“死亡疗法”,一律顶格处罚,对违规经营情节严重的8家音像门店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占全区音像门店总数42%。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执法人员查获一家印刷厂装订宗教类非法图书近5万册,涉案金额80余万元,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起到了“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