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市院刘泉副检察长一行莅临我院指导检委会工作
2018 年11月27日上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泉、检委会专职委员高三燕、检委办江涌主任、彭翠娟一行莅临我院指导检委会工作,列席旁听我院第四届三十四次检委会。
我院韩树军检察长主持了本次检委会。
会上,检委会秘书首先通报了我院第四届三十三次检委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本次检委会研究了四宗拟作不起诉的案件,承办人分别汇报了案件的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和拟提请检委会解决的问题,检委会委员按照检委会议事程序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和法律适用及争议焦点等问题展开细致讨论,发表了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表决。
刘泉副检察长一行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陈述案情及检委会对案件的讨论情况。
会后,刘泉副检察长和高三燕专委对我院此次检委会进行了点评,认为我院检委会议事程序规范,案件承办人汇报案情简洁明了,重点突出,检委会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深入剖析梳理,与会委员会前熟悉案情,会上踊跃发表独立见解,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的讨论积极认真,充分发挥了集体智慧。对我院检委会会前通报上次检委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我院检委会工作的亮点,有效地增强了案件承办人及检委会委员的责任心,提升了检委会决定的执行力。
刘泉副检察长对我院进一步加强检委会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及时通报和反馈经检委会讨论的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对案件进行反向思考和研究。
二是拟作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可以邀请审查批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加强检委会委员对案件的全面了解。
三是以检委会会议讨论为契机,加强检委会委员的法律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议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