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地名专家评审会——就珠海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
2015年4月21日下午,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市地名专家评审会会议,就《珠海经济特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位地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评审会上,起草组首先对《珠海经济特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作详细介绍,就我市地名命名、更名、历史地名保护、减少地名商业化等情况,各位专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宝贵修改意见。
《珠海经济特区管理条例》已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根据市法制局的要求,4月底前要将法规草案上报市法制局审查,同时要求法规草案上报审查前,需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此,我局邀请了《珠海特区报》、《珠海晚报》等报道该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通过我局的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刊登该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并专门召开此次地名专家评审会,听取各位专家的意见。
伴随珠海经济特区发展建设,城市发展对地名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地名公共服务质量更加关切,再加上地名管理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原《珠海市地名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现实发展要求,需制定新的政策,以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珠海经济特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我市地名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加强地名的命名、更名与申报、审批管理,规范标准地名的使用与标志的设置,增强地名文化建设和历史地名保护,明确法律责任,对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和推进地名文化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