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职工医保缴费可延长至2月底待遇申领也可延期补办
为积极助力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 1月20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申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2年1月的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可延长一个月,在2月底前补办补缴,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医保权益不受影响。
参保缴费延期一个月 不加收滞纳金
对珠海市用人单位和个人所属期为2022年1月份的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业务,尽量通过网上办理,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2022 年2月底前补办补缴,此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视同正常参保缴费,不影响个人医保权益。
待遇申领允许补办 不影响个人医保权益
对珠海市用人单位和个人所属期为2022年1月份的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待遇申领业务,符合领取条件但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2022年2月底前补办,并予以补发相关待遇,不影响个人医保权益。
(来源: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