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规章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1月15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tang@mail.mlr.gov.cn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超过约定、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盘活存量、以用为先、依法处置、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闲置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预防闲置土地,***监管闲置土地处置利用情况。

  单位和个人可以对闲置土地进行举报和反映情况,了解闲置土地处置进展。

第二章  调查和认定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或者个人涉嫌闲置土地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采取下列调查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

  (二)现场勘测、拍照、***;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用地审批文件、土地权利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第七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第八条  经调查核实,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闲置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下达《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纠正。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

  第九条  《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土地使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相关土地的基本情况;

  (三)构成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和责任;

  (四)限期动工时间;

  (五)其他要求纠正事项。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延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15日内,向土地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30日内向土地使用者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一)因政府调整城乡规划,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国有建设用地有偿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二)因政府未按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期限、条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建设条件的;

  (三)因政府供应土地存在权利不清,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动工开发建设的;

  (四)因国家政策要求,需对约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致使土地使用者动工开发延迟的;

  (五)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停止动工的,但因土地使用者违法行为导致的除外;

  (六)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其他行为,致使土地使用者动工开发延迟的。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司法查封、诉讼、仲裁或者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原因导致无法按原来约定、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动工纠正和提出证明材料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土地使用者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

  第十三条  《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土地使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相关土地的基本情况;

  (三)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及原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  《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下达后,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者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的,应当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并同时公开闲置原因。

  闲置土地在没有合理利用或者依法收回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示。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地方闲置土地信息,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三章  处置和利用

  第十五条  《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下达后,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或者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限制土地权利措施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参与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并征求有关司法机关的意见。

  第十六条  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一)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按规定约定动工、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延长动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改变土地用途。按新用途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新用途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三)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土地使用者重新开发建设。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调整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置换土地可以按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土地闲置满1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土地使用者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二)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7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土地使用者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第十八条  对因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造成的闲置土地,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达成一致后,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程序处置。处置方式可以采取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以根据地方实际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土地使用者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土地使用者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依法组织听证。

  第二十条  《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地使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决定的种类和依据;

  (四)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必须盖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印章。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自《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自《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证书。土地使用者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逾期不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不交回土地证书的,直接公告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证书;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状况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优先安排闲置土地。

  用地单位或者个人能够使用闲置土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闲置土地。

  第二十四条  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利用:

  (一)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

  (二)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三)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恢复耕种。

  第二十五条  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四章  预防和监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必须在2年内实施具体征地或者用地行为;已经实施征地的,必须在2年内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供应土地,必须依法履行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手续,安置补偿义务履行到位,他项权利依法解除,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对没有明确的地块位置、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第二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应当就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要求向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开工、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在现场上牌公示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

  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因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义务或者违法行政行为造成项目动工迟延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使用者闲置土地的信息抄送金融等部门,纳入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在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前,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该土地使用者新的用地申请和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申请。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闲置土地情况严重、闲置土地利用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地区,适度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在2年内未实施具体征地或者用地行为;已实施征地,满2年未供地的;

  (二)在土地权利不清、手续不齐、安置补偿义务履行不到位、他项权利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违规供应土地的;

  (三)擅自同意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的;

  (四)擅自办理闲置土地使用者新的用地申请和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的。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中,存在超越、滥用法定职权、事实调查认定不清楚、法律依据错误、行政裁量明显不当、徇私枉法、收受贿赂、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未动工:是指依据已批准的施工图建筑基础未达到±0.00标高的情形下停止开发建设的行为。

  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是指土地使用者依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的约定和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不包括绿地面积。

  已投资额、总投资额:均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

  第三十三条  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拟定处置方案时,应当会同集体建设用地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收回的集体建设用地,交由集体建设用地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处置。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4月28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进入处置程序的闲置土地,继续沿用原有规定。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向阳街道兴隆街社区践行群众路线开展社工筑情走访慰问活动
  2. 南开社区积极协助做好旧城改造拆迁工作
  3. 机关事务局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 关爱失独家庭志愿者在行动
  5. 倪建武看望冬季野营拉练部队官兵
  6. 凤凰台街道珠玑社区举办艺苑献萃——闹元宵文艺演出
  7. 口岸办烟台海关查获走私出境黄金制品44公斤
  8. 我区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9. 芝罘区2022年度第一批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拟发放人员公示
  10. 东山街道辛庄社区社工筑请开展多项活动
  11. 向阳街道社工筑情胜利路社区美丽女人节乐享鲜滋味最佳煮妇厨艺大比拼
  12. 区领导专题调研套口东西南北里旧居改造工作(图)
  13. 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14. 幸福街道开源社区班主任进社区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15. 福山区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
  16. 省检察院领导到我区视察工作(图文)
  17. 东山街道民生社区开展科普启明感恩重阳关爱老人重阳节讲养生活动
  18. 华茂社区积极做好兵役登记工作
  19. 烟台轻工业学校举办唱响红色经典歌咏比赛
  20. 关注胜利区片改造之五十九简装平房要求50万装修补偿个别居民对装修补偿漫天要价
  21. 市公路局志愿服务成为别样风景
  22. 摩托艇大赛招募志愿者啦
  23. 海阳市场监管局春节前强化药品市场监管
  24. 幸福街道永和社区联合六联六促单位为民办实事
  25. 1800亩现代果园改造新建项目落户西古现
  26. 区领导到基层街道调研实地考察旧居改造工作(图)
  27. 区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图)
  28. 凤凰台街道东台社区组织辖区党员观看影片焦裕禄
  29. 东山街道海岸路社区邻里一家亲中秋晚会精彩纷呈
  30. 张格庄镇乡村连片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名列全省第一
  31. 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2.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33. 核电工业区开展六个一大走访活动
  34. 机关事务局我局党组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35. 住建局市委住建工委召开全系统作风大改进活动调度会议
  36. 区政协机关传达学习全市三明三强大会精神
  37. 第二届烟台国际动漫艺术节暨国际动漫商品展销会卡通形象公示
  38. 海阳战场泊小山村奏响彩色旅游交响曲
  39. 芝罘区召开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40. 毓璜顶街道毓西社区大火无情社区有爱
  41. 芝罘区机关举行国庆升旗仪式图
  42. 我区召开加快旧居改造步伐推进新居民区建设观摩调度会筹备会议(图文)
  43. 毓璜顶街道海防营社区社工筑情心中有爱党员主题日活动
  44. 芝罘岛街道芝罘岛社区开展杏林送暖老年人健康查体活动
  45. 世回尧街道南尧社区开展女性安康保险推广活动
  46. 毓璜顶街道毓西社区社工筑情志愿者助力创城
  47. 凤凰台街道珠玑社区增设便民宣传栏
  48. 行村镇加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力度清理卫生死角回头看
  49. 海阳市手足口病进入高发期
  50. 奇山街道塔山社区开展司法惠民防家暴宣传活动
  51. 食安芝罘专辑对学校食堂违法行为零容忍
  52. 里店镇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会议
  53. 奇山街道长生社区杏林送暖携手光明眼科义诊
  54. 奇山街道迎西社区开展杏林送暖中老年人饮食健康知识讲座
  55. 毓璜顶街道大海阳社区启动感恩老兵关怀计划慰问抗战老英雄
  56. 儿童剧雪孩子福山剧院试演购票享惠民补贴
  57. 幸福街道龙海苑社区举办艺苑献萃和谐邻里情包粽子比赛
  58. 芝罘岛街道芝罘岛社区开展杏林送暖冠心病防治健康讲座
  59. 爱心西瓜润心间
  60. 机关事务局我局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61. 凤凰台街道东台社区社工筑情慰问走访暖人心
  62. 东山街道海岸路社区科普启明迎三八邻里情活动
  63. 东山街道福山路社区举办艺苑献萃邻里联欢会
  64. 凤凰台街道珠玑社区做好独生子女费发放工作
  65. 2021年烟台市芝罘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情况统计截止到5月23日1700
  66. 全区一月份要闻回顾
  67. 区领导强调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四位一体落到实处图
  68. 海阳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指挥部聚焦用力推动全市农村大变
  69. 黄务街道卧龙社区科普启明开展青少年知识竞赛
  70. 福新街道召开两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
  71. 东山街道福山路社区开展科普启明——文明祭祀活动
  72. 凤凰台街道珠玑社区杏坛传香——清明节主题教育活动
  73. 毓璜顶街道黄山北社区开展社工筑情爱心助残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
  74. 向阳友谊社区开展2013年兵役登记工作
  75. 东山街道红色星期六党员动车号科技大篷车开进东花园社区
  76. 区领导调度铁路建设征迁工作图
  77. 清洋街道福惠社区开展四德模范评选弘扬社会正能量
  78. 区领导检查督导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图)
  79.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傅逊到芝罘区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80. 近两千盏路灯点亮南部新城
  81. 全区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调度会议召开图
  82. 芝罘岛街道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摸底调查芝罘岛社区拟构建犬只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83. 凤凰台街道南台社区举办福彩进社区和谐邻里情庆七一消夏晚会
  84. 区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85. 东山街道航院社区举办杏坛传香计生知识讲座
  86. 8月2日起奥凯航空增飞大连沈阳航班
  87. 福山区在全市庆五一表彰先进大会上喜获多项荣誉
  88. 海阳职业教育项目教学楼顺利封顶
  89. 城管局市区城管部门扎实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城市运行保障工作
  90. 芝罘岛街道大疃社区开展司法惠民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91. 开发区组建产业联盟党支部激发园区党建活力
  92. 红色领航干事创业专辑凝心聚力铸铁军砥砺奋进谋新篇——区审计局开展一个支部一面旗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93. 通伸街道慎礼社区艺苑献萃舞蹈培训进社区舞出风采与活力
  94. 我区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95. 奇山街道长生社区社工筑情——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96. 产学研一体化打造园区创新时代
  97. 世回尧街道惠安社区举行邻里共融好邻居喜乐汇
  98. 东山街道民生社区积极做好居民社保卡发放工作全力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99. 福山区两家担保机构获评市A级以上信用等级
  100. 徐家店镇管人管事管林确保防火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