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城市更新顾问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就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城市更新咨询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一)申报项目相关信息
1.项目信息核查:根据已有项目信息,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核实。
2.项目权属核查:审核项目范围内工地、建筑物、权属信息、判断项目是否满足政策要求、城市更新立项条件。
3.集体资产核查:对于涉及股份公司、非农指标、旧屋村认定项目、根据相关政策对项目提交资料进行核查,判断是否符合集体资产处置相关政策要求。
(二)开展项目规划分析
利用分局法定图则、区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则、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等规划对项目进行分析,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
(三)制定项目前期分析报告
综合项目各类基本情况,制定项目前期分析报告。
(四)提供政策咨询及相关培训
1.项目问题及意见: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从政策、规划等角度对项目提出问题及修改意见。
2.拆迁补偿咨询:熟悉了解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模式,对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可行性提出合理性咨询意见。
3.政策***及解读:关注政府政策动向,对政府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分享。
4.定期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城市更新等专业知识培训,参与人员主要为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及各社区股份公司人员。
(五)提供计划申报服务
对涉及街道办事处作为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主体的项目,提供全面的、专业的技术、政策支撑服务、达到申报条件,协助编制申报材料。
1.协助街道办事处就城市更新项目组织召开审议及表决会议,并协助准备项目会议汇报材料。
2.对更新项目进展信息的跟进收集、更新业务的日常咨询等专业咨询的顾问服务。
(六)项目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在12万元以内。
二、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0年1月6日到2020年1月10日18:00截止
开标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投标报名的,须额外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报名时无需提供)。
4.福田区沙头街道办投标报名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上述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拒收扫描件、快递件,投标人资料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总评分最高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报价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的8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低价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如投标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或不按要求提供低价说明,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则另行选择供应商。
五、招标承诺
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供应商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而影响正常采购工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有一次上述行为的,禁止其半年内参与福田区沙头街道政府采购投标;有两次的,禁止其一年内参与福田区沙头街道政府采购投标。
六、其他
1.如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开标的公平公正的,招标人或采购人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响应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响应资格,作废标处理;中标后确认上述关联关系的,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2.招标中的***、招标须知、招标竞价承诺函与招标公告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信息与本公告不同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3.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报名或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5.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联系我办。
6.报名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
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月10日18点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60号212室。
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6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就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城市更新咨询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一)申报项目相关信息
1.项目信息核查:根据已有项目信息,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核实。
2.项目权属核查:审核项目范围内工地、建筑物、权属信息、判断项目是否满足政策要求、城市更新立项条件。
3.集体资产核查:对于涉及股份公司、非农指标、旧屋村认定项目、根据相关政策对项目提交资料进行核查,判断是否符合集体资产处置相关政策要求。
(二)开展项目规划分析
利用分局法定图则、区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则、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等规划对项目进行分析,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
(三)制定项目前期分析报告
综合项目各类基本情况,制定项目前期分析报告。
(四)提供政策咨询及相关培训
1.项目问题及意见: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从政策、规划等角度对项目提出问题及修改意见。
2.拆迁补偿咨询:熟悉了解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模式,对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可行性提出合理性咨询意见。
3.政策***及解读:关注政府政策动向,对政府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分享。
4.定期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城市更新等专业知识培训,参与人员主要为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及各社区股份公司人员。
(五)提供计划申报服务
对涉及街道办事处作为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主体的项目,提供全面的、专业的技术、政策支撑服务、达到申报条件,协助编制申报材料。
1.协助街道办事处就城市更新项目组织召开审议及表决会议,并协助准备项目会议汇报材料。
2.对更新项目进展信息的跟进收集、更新业务的日常咨询等专业咨询的顾问服务。
(六)项目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在12万元以内。
二、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0年1月6日到2020年1月10日18:00截止
开标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投标报名的,须额外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报名时无需提供)。
4.福田区沙头街道办投标报名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上述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拒收扫描件、快递件,投标人资料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总评分最高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报价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的8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低价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如投标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或不按要求提供低价说明,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则另行选择供应商。
五、招标承诺
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供应商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而影响正常采购工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有一次上述行为的,禁止其半年内参与福田区沙头街道政府采购投标;有两次的,禁止其一年内参与福田区沙头街道政府采购投标。
六、其他
1.如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开标的公平公正的,招标人或采购人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响应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响应资格,作废标处理;中标后确认上述关联关系的,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2.招标中的***、招标须知、招标竞价承诺函与招标公告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信息与本公告不同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3.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报名或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5.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联系我办。
6.报名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
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月10日18点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60号212室。
(联系人:李育晋 联系方式:83306825)
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