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新区田园路(楼岗大道公明北环)市政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光明交通运输局来文申请办理光明新区田园路(楼岗大道-公明北环)市政工程的规划报建手续。经核查,该项目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示意图见***)。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光明新区田园路(楼岗大道-公明北环)市政工程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
本通告公示期7天(2018.1.24-2018.1.30)。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发布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展示:
1.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联系人:徐延春
联系电话:23466374、29937902(传真)
联系地址: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项目位置图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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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