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倡议书的补充说明
罗湖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为还深圳一片蓝天,日前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环保局共同发出倡仪,号召我区机关工作人员加入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队伍。由于被社会监督员举报的机动车必须接受检测,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成为社会监督员时需要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以确定身份。但考虑到这次号召的对象是我区机关工作人员,经与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中心协商,同意简化申请程序,只需提供申请表(加盖公章)、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由各单位统一于7月24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区环保局办公室(区委大楼2313房)。 联系人:何惠文,25808082,136****9706 李艳芬,25666092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局 2007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