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组织开展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汇总表,备齐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汇总表和一张电子光盘),于2016年1月28日下班前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3-4号窗口)。我委后续对申报项目梳理汇总,指导符合要求项目单位登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录入有关信息,国家发改委将择优给予适当方式的资金扶持。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1月19日
(联系电话:8812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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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