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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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梳理,决定废止《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相关操作规程》等2件规范性文件,宣告《深圳市从事数据库服务网络服务经营业务审批办法(试行)》等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1)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2)予以发布。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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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相关政策解读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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