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2013年度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中医〔2013〕37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的监督管理,推动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科学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按照中医工作安排,经研究,我委将委托深圳市中医药学会对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进行2013年度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49个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详见***)。
二、督导评估内容
(一)特色专科(专病)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二)针对2012年度督导评估存在问题,现已整改的情况;
(三)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及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经费配套落实情况。
三、督导时间
督导时间为8月16日以前完成。
四、其他事项
(一)请深圳市中医药学会组织落实本次督导工作,做好评估时间安排、评估专家抽调和分组、评估程序制定、通知受检单位等有关工作,并督导方案报市卫人委中医处;
(二)督导结束后,市中医药学会于8月23日前将评估材料及结果报市卫人委中医处备案;
(三)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迎检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中医处 范小洪 25535993;市中医药学会 李忠新 88297504)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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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及建设单位一览表.doc